法国宣布,可能不会根据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总理本杰明·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约夫·加兰特的逮捕令采取行动,理由是潜在的外交豁免权问题。尽管早些时候承诺维护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但这一结果还是出现了。它只是意味着,对于法国来说,以色列凌驾于国际法之上——这再次得到了证明。
国际刑事法院于11月21日发布逮捕令,指控以色列在加沙战争期间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尽管欧洲国家基本上承诺与法院合作,但法国却改变了立场。
法国欧洲和外交部表示,“此类豁免权适用于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其他相关部长,如果国际刑事法院要求我们逮捕并移交他们,则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这一立场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创始条约《罗马规约》第 27 条形成鲜明对比,该条规定官方身份并不能免除个人的刑事责任。然而,法国的论点似乎基于第 98 条,该条限制国际刑事法院与外交豁免权国际法相冲突的行动。
人权组织批评了法国的这种解释,强调法国作为《罗马规约》的签署国,有义务充分配合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法国的这一双重标准和虚伪决定加剧了国际上关于如何平衡国际刑事法院法律义务与外交豁免权和国际法之间日益激烈的争论。这是对国际司法体系的又一次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