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费官任命:管辖权和角色

中央消费官任命:管辖权和角色

财经

财政部通过2025年1月23日的第01/2025号中央消费税(NT)的通知,根据1944年《中央消费法》,1944年,《 1994年金融法》,1994年的《金融法》及其相关规则任命了特定官员为中央消费税官员。如通知中概述的那样,这些官员赋予了在规定司法管辖区内行动的权力,因为根据《中央消费法》第35条和《金融法》第85条处理上诉。分配的官员包括主要董事或额外董事的总董事或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首席委员的管辖范围内发布的官员。该通知还指定了官员的角色,司法管辖区和目的,包括2017年7月1日或之后与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专员(上诉)提出的上诉,与较早的通知保持一致。

财政部
(收入部)
(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

通知号01/2025中央消费税(NT)|日期:2025年1月23日

因此415(e)。– 根据《 1944年中央消费法》第2条(1944年1月1日)的第2条(b)条,第65B条第(55)条,1994年第65B条(1994年第32条),《中央消费税》第3条规则,2017年,《服务税规则》第3条,1994年的《中央商品和服务税法》第174条第(2)款(2017年第12)条的第(e)条,在2017年《中央商品和服务法》生效之前,省略了中央税和海关委员会 – 特此

(a)任命下表第2)列中提到的官员为中央消费税官员;

(b)根据1944年的《中央消费法》和《 1994年的《财务法》及其规则及其规则及其规则,赋予了所有权力的官员;和

(c)分配 –

(i)下表第(2)列中提到的中央消费税官员,以及

(ii)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的首席专员或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专员;

(iii)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专员(审核);和

(iv)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专员(上诉),

该表中所述表第(3)列中提到的管辖权,该列表的目的是该表的第(4)列中提到的目的。

桌子

序列号 中央消费税官员 管辖权 目的
(1) (2) (3) (4)
1。 任何副总干事总干事或邮局的总干事 vide 中央税和海关委员会发出的行政令,在A-的领土管辖区

(a)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的首席首席专员;或者

(b)中央首席专员
消费税和服务税。

该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首席首席委员的管辖权或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的首席委员,如2017年6月9日的通知号13/2017中央消费税(NT)所示。 关于根据1944年《中央消费法》第35条提起上诉的上诉命令,1994年(1944年第1章)和第85条(1994年的第32条)(1994年第32条),该法案已于1或之后提交。英石 2017年7月与专员
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上诉),该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首席局长的领土管辖权或
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

[F. No. CBIC-240137/1/2025-SERVICE TAX SECTION-CBEC]
Rajesh Kumar Meena,在Secy的领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