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高等法院关于宗教、不歧视和教育权利横向适用的裁决 – 宪法和哲学

肯尼亚高等法院关于宗教、不歧视和教育权利横向适用的裁决 – 宪法和哲学

关注

[This is a guest post by Masoom Sanyal.]


肯尼亚高等法院就横向权利,特别是宗教、良心、信仰和见解自由权作出了一项重大裁决, 穆罕默德·阿里夫·汗诉董事会。该案涉及在私立学校就读的穆斯林学生是否有权在校舍内按照伊斯兰教信仰的要求进行义务祈祷的问题。法院考虑了基本权利的适用以及维护这些权利的义务,即使在 私人聚会 而不仅仅是国家,它直接源于《宪法》所载的横向权利保障 第二十条 2010 年宪法。法院明确认为,穆斯林学生有权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义务祈祷,他们的权利受到肯尼亚宪法第 32 条的保护,甚至可以针对私立机构的学校。在本文中,我分析了法院的这一判决,作为横向权利法理学的里程碑,并探讨了法院在本案中如何平衡学生与学校的权利竞争。

背景

这些请愿书寻求保护在被告学校以及该国其他学习机构学习的穆斯林学生的基本权利,声明如下:(i) 穆斯林学生有权按要求进行五次义务祈祷(ii) 该权利受到肯尼亚宪法(“宪法”)第 32 条、第 27(4) 和 (5) 条的保护,以及 (iii) 声明该行为的被诉学校禁止学生祈祷的行为构成歧视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

学校试图辩称,它没有给予任何信仰特殊待遇,因此不能给予穆斯林学生特殊待遇——因此,通过推断,它的行为实际上是平等对待所有学生,反对歧视。穆斯林学生的待遇。我称之为“平等对待所有争论”。

法院在判决中考虑了三个主要问题:(I) 请愿书是否没有实际意义,(II) 宪法的条款,特别是权利法案,是否适用于学校(“横向权利问题”),以及(III) )学校所受质疑的政策是否违反宪法。

学校试图在门槛上扼杀请愿书,称这是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请愿书,因为大多数家长要么退学,要么转学,因此没有任何机会。 现场争议。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认为这一问题已在一长串关于无实际意义原则的判决中得到解决,即法院通常会驳回不存在实际争议的案件,但如果提出了“令人信服的宪法问题”,法院将驳回这一论点。可以继续审理此案。由于这里的问题不仅涉及请愿者的孩子,还涉及学校里的其他穆斯林学生,法院认为,这涉及一个实质性的法律问题,需要解释各种宪法条款,其结果是一个重大公众问题。兴趣,因为它会影响整个教育部门。法院随后着手考虑《权利法案》的横向适用问题和请愿者权利的轮廓。

权利法案的横向适用

该校辩称,它是一家私人机构,法院在干预其内部管理时应实行司法克制,“除非存在明显侵犯权利的情况”。

第 20 条(1) 宪法规定,《权利法案》适用于所有法律,对所有国家机关和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 。根据 第260条,“人”包括公司、协会或其他团体,无论是法人还是非法人。它引用了2014年的决定 Rose Wangui Mambo v. 利穆鲁乡村俱乐部 该法院就私人会员俱乐部裁定,“被告不能挥舞私人实体卡来阻止法院在有侵犯基本权利和自由指控的情况下行使管辖权。”根据对第 20 条第 1 款和第 260 条中“人”的定义以及之前的判例法的解读,法院得出结论,学校是第 260 条含义内的“人”。 20(1)和权利法案适用于它。因此,法院有权对学校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进行调查。

差别待遇还是歧视?

请愿者通过提供另一种平等解释(称为“实质平等”)来反驳学校“平等对待所有论点”。他们认为,所有不同的待遇都不是歧视,所有相似的待遇也不意味着平等。他们的论点是,尽管学校发布的指导方针表面上是中立的,但它们对穆斯林学生产生了不利影响,因为他们被要求进行义务祈祷作为其信仰的一部分,而无法在学校进行祈祷。有人认为,这构成了对他们的“间接歧视”。请愿者辩称,他们所寻求的不是导致平等的否定的“偏袒”,而是“通融”,这是平等的基本原则,允许在适当的情况下允许豁免和例外。他们认为,仅仅为一个人或一群人提供便利并不会自动赋予该人或一群人任何特殊地位,也不会提升他们高于其他人的地位。提出了更实际的论点:学校禁止穆斯林学生义务祈祷的行为迫使学生及其家长在持有和表达宗教信仰的基本权利(第32条)与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之间做出不公平的选择(第 43(1)(f) 条)。

被申请人学派认为,只有存在合法目的并且这种区别与目的之间存在合理联系(类似于印度最高法院制定的合理分类测试),才能给予差别待遇。有人认为,如果允许请愿者进行义务祈祷,那就“违背了非歧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这将引发一连串的麻烦,来自不同社区的其他家长将开始鼓动类似的住宿安排,从而导致教育机构出现混乱和不守纪律的情况。

法院考虑了收到的材料,并审查了过去的做法,即在西门恐怖袭击之前,学校允许学生乘车参加周五祈祷,并允许他们在校舍内进行义务祈祷。法院依据各种先例,认为学生有根据第32条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以祈祷的形式表达信仰的基本权利,而学校的禁令构成了对其权利的侵犯。

关于受教育权问题,法院认为,学校要求家长签署并承认已阅读被质疑的政策,如果学生家长拒绝接受或承认此类政策,学生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违反了《基础教育法》第 43 条第(1)款(f)项以及第 27 条所保障的受教育权。认为学校建议反对这些规定的家长可以考虑其他条件优惠的机构,“在开放和民主的社会中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违反了《基础教育法》第32条第2款和第34条。

最后,关于歧视问题,法院采用了《关于间接歧视的四重标准》。 Sarika Angels Walkins Singh 诉阿伯代尔女子高中管理机构 由英国高等法院审理。它认为,在考虑间接歧视时,法院应遵循以下步骤:

  • 确定适用的相关规定、标准或目的;
  • 确定不同影响的问题,这需要确定一个池,以便对相关不利因素进行比较;
  • 确定该规定、标准或做法是否也对索赔人个人不利;和
  • 考虑该政策是否具有合法目标而客观合理;如果是,则考虑这是否是实现这一合法目标的适当手段。

首先,法院将校长发布的指导方针和通讯视为满足四重测试第一项要求的规定或标准。其次,它指出,受到质疑的政策对穆斯林学生产生了不利影响,因为它剥夺了他们实践和表达信仰的机会,而这也是他们的权利。第三,法院认为该政策对请愿者个人不利,因为他们是被拒绝祈祷的穆斯林学生的父母。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法院认为,根据第24条,基本权利只能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里没有这样的立法;此外,在一个基于人的尊严、平等和自由的开放和民主社会中,对穆斯林学生权利的限制是不合理和不合理的。

最后,法院援引了该判决 穆罕默德·富吉查案 并重申:

“我们不认为学校是宪法所洒下的自由阳光和自由阳光无法触及的飞地。学生进入校门时并不会放弃宪法赋予的权利,离开时又会重新获得这些权利。基本权利和自由也不能以教育的名义和在教育的祭坛上被剥夺。学校不能提出反对宪法的禁止反言。没有人可以。我们坚定地认为,肯尼亚的学生是我们《权利法案》中全面保障的承担者和行使者,他们不会仅仅因为在学校门口而享有这些权利。”

结论:合理的住宿是正确的选择

法院认为学校应该采取 合理的住宿 它解释说,这是一项适用于因明显中立的规则或做法而产生歧视的情况的原则。依据案例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它解释说:“[S]有时,社区,无论是国家、雇主还是学校,都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并可能承担额外的困难或费用,以便让所有人平等参与并享有所有权利。 它确保我们不会因为人们不遵守或不能遵守某些社会规范而将他们置于社会边缘”。 (强调提供)

附录:印度的教训

2022年,印度最高法院发布了 分裂判决 关于禁止穆斯林女学生在学校戴头巾的类似问题被质疑为违宪。此案没有得到更大的法官的进一步审理,该通知后来由于政府更迭而被撤回。然而,肯尼亚高等法院的这一判决为印度法院在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宗教崇拜和学校服装问题时提供了重要的教训。印度法院和其他机构将合理通融原则纳入印度判例,将为宪法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