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杜勒曼南·穆罕默德卡萨德·巴斯塔瓦拉 VS ITO(ITAT 艾哈迈达巴德)
阿卜杜勒曼南·穆罕默德卡萨德·巴斯塔瓦拉 (Abdulmannan Mohammedkasad Bastawala) 诉所得税官 (ITO) 的案件涉及评估人提出的上诉,质疑根据《所得税法》第 271(1)(b) 条对 2012 年评估年 (A.Ys.) 施加的处罚。 13 和 2013-14。评估官 (AO) 观察到,被评估人发生了总计 19,96,363 卢比的巨额信用卡支出,但该支出被认为无法解释。评估人声称这些交易未经授权,并表示他的信用卡被一名现已潜逃的朋友滥用,而且他尚未结清信用卡欠款。尽管提供了这一解释,但在评估过程中,因涉嫌不遵守第 142(1) 条规定的法定通知而受到处罚。
在上诉中,ITAT 艾哈迈达巴德审查了事实,发现评估人已对 AO 的通知作出回应,并解释说这些支出不是他的。仲裁庭援引司法先例强调,如果被评估人提供合理解释或尽可能遵守通知,则不能根据第 271(1)(b) 条实施处罚。仲裁庭得出的结论是,评估人已就交易提供了充分的解释,并确定不存在故意或故意不合规的情况。因此,两个课税年度的处罚均被删除,上诉获准。
伊塔·艾哈迈达巴德勋章全文
这两项上诉都是由评估人针对法官通过的命令提出的。所得税专员(上诉)(简称“Ld. CIT(A)”)、国家不露面上诉中心(简称“NFAC”)、德里 2024 年 8 月 23 日的视频命令通过了 A.Ys。 2012-13 和 2013-14。由于所涉年份的共同事实和发布的情况,所有案件都放在一起处理。
2. 评估人提出以下上诉理由:-
ITA 号 1797/Ahd/2024(2012-13 年度)
“1)了解到 CIT(A) 在维持卢比的处罚方面也犯了法律和事实错误。 30,000/- u/秒。法律第 271(1)(b) 条AO”
ITA 号 1843/Ahd/2024(2013-14 年度)
“1)了解到 CIT(A) 在维持卢比的处罚时在法律和事实上都犯了错误。 30,000/- u/秒。法律第 271(1)(b) 条AO。”
3. 该案的简要事实是,评估官员观察到被评估人的巨额支出总计达 100 卢比。 19,96,363/-在被质疑的评估年度内,通过评估者持有的几张信用卡。评估官员注意到,在检查记录时发现,被评估者每月从 M/s 领取工资。 Blue Dart Express Ltd. 和被评估人已提交收入申报表,仅申报工资收入。因此,评估官多次发出听证通知,要求被评估人解释支出来源。被评估人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评估官,他是一名受薪人员,上述交易总额为 100 卢比。他的朋友滥用被评估人持有的信用卡,从他的信用卡上骗取了199.6万卢比,目前他的朋友已潜逃。被评估人表示,他没有使用这些信用卡进行过这些交易,也没有向信用卡公司支付会费。然而,评估官员确认增加了卢比。 19,96,363/- 原因不明的支出,并根据第 271(1)(b) 条提起诉讼,因为未能遵守根据该法第 142(1) 条于 2019 年 6 月 16 日、2019 年 9 月 12 日和 12 月 11 日发出的通知。 2019.
4. 上诉中。 CIT(A) 确认征收罚款,理由是被评估人故意不遵守根据该法第 142(1) 条发布的法定通知。
5. 评估人针对 Ld. 所通过的命令向我们提出上诉。 CIT(A) 确认根据该法第 271(1)(b) 条征收罚款。
6.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Vedabai vs. Shantaram Baburao Patil 253 ITR 798 (SC)最高法院认为,“合理原因”这一表述应予以自由解释,以促进实质正义。
7. 如果是 查鲁·莫迪·巴蒂亚 (Charu Modi Bhartia) 与所得税副专员,Central Circle-26,新德里 [2019] 104 com 390(德里 – 部落)[26-03-2019],ITAT 认为,在回应根据第 142(2) 条发出的要求被评估人提供有关在外国银行开设的账户的信息的通知时,被评估人已向评估官明确表示,所指控的银行账户不属于无论如何,不能说受评估人没有遵守上述通知,因此,根据第 271(1)(b) 条质疑征收罚款是不合理的。
8. 如果是 巴尔拉姆·库马尔·马亨德拉 21 com 222(德里),仲裁庭认为,根据第 273B 条,地址变更可以成为被评估人不遵守第 143(2) 条规定的通知的合理原因,因此,不能根据第 271(1)(b) 条施加处罚。
9. 如果是 Rekha Rani 诉所得税副专员,Central Circle-8,新德里 [2015] 60 税务曼网 131(德里 – 部落)/[2015] 154 ITD 617(德里 – 部落)[06-05-2015],ITAT 认为 不能对根据第 143(2) 条发出的每一份通知(评估人仍未遵守该通知)处以第 271(1)(b) 条规定的处罚,但应仅限于首次违约。
10. 在当前事实中,我们注意到,在回应评估官发出的通知时,受评估人明确答复称,这些支出并非由受评估人承担,而是其朋友滥用信用卡进行了上述支出,并且被评估人也没有支付信用卡公司的会费。因此,一旦评估官在其命令中注明受评估人已针对评估官发出的要求提供信用卡支出详情的通知作出解释,就不能说受评估人有不遵守规定的情况回应评估官发出的通知。我们观察到,2013-14 财年的事实也与 2012-13 财年相同,其中受评估人提出,信用卡上的支出并非由受评估人支付,而是受评估人的信用卡被他的朋友滥用。现在潜逃。
11. 我们认为,考虑到本案的事实,为了正义,根据该法第 271(1)(b) 条规定的处罚可以在我们正在考虑的两个评估年度中删除。
12、结果,被评审人上诉获准。
本命令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公开法庭宣布